为规范学术行为,提升学术论文质量,甘肃省在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了对教师提交论文的查重要求。本文将详细介绍2021年度甘肃省教师职称评审中关于论文查重率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标准。
重要提示:论文查重是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,查重结果不合格将直接影响评审资格,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。
一、总体查重要求
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相关精神,所有申报职称的教师提交的学术论文必须通过正规查重系统检测,确保学术原创性。
查重系统要求
论文查重应使用官方指定或认可的查重系统,通常包括:
- 中国知网(CNKI)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
- 万方数据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
-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
具体使用哪个系统,需根据申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的明确要求执行。
二、不同职称级别的查重率标准
1. 高级职称(正高级、副高级)
申报正高级教师、高级教师等高级职称的论文,要求查重率(文字复制比)原则上不超过 15%。
部分重点院校或学科领域可能执行更严格的标准,要求查重率不超过10%。
2. 中级职称(一级教师)
申报一级教师等中级职称的论文,查重率要求一般不超过 20%。
3. 初级职称(二级教师、三级教师)
对初级职称申报者的论文查重要求相对宽松,查重率一般不超过 25%-30%,具体标准由各地市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三、查重范围与计算方法
查重范围通常包括论文的正文部分,摘要、参考文献、致谢等内容的处理方式依据查重系统规则和评审单位要求而定。
查重率计算公式为:检测结果中与已有文献重复的文字总和 ÷ 论文总字数 × 100%。
四、查重结果处理
- 查重率符合标准的论文,可正常进入评审程序。
- 查重率略高于标准但未达到明显抄袭程度的(如高级职称15%-25%),可能需要作者说明或由专家评议组进行人工复核。
- 查重率明显超标(如超过30%)或存在故意规避查重行为的,将视为学术不端,取消当次评审资格,情节严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注意事项
- 请提前使用与评审机构相同的查重系统进行自检,避免因系统差异导致结果偏差。
- 合理引用他人成果,规范标注参考文献。
- 查重报告需为正式版本,包含完整检测信息和防伪标识。
- 政策可能因年度和评审单位有所调整,建议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。
建议:为确保顺利通过评审,建议所有教师将论文查重率控制在标准要求的80%以内,留出安全余量。